道教须名实相副
日前马来西亚报章报道,该国柔佛州新山市一家按摩院负责人宣称本身掌握四代祖传“按根疗法”(按摩男性生殖器帮助重振雄风)引起争议,姑且不论当事人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具有实际疗效,问题是此方法“是否属於中医的范畴”;马来西亚中医师公会已经发表文告,明确表态不认为那是中医。
要判断上述手法是否属於中医,通过各自发表文告或召开记者会各执一词,似乎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我们根本无法从平面报导中知道当事人具体是采用何种医学理论以及手法,比如是否真正使用推拿穴位的方法,推拿哪些穴位,是按丶揉或搓等等。
尽管中医学里确实有推拿这一科,但是以推拿治疗生殖疾病,一般都是刺激气海丶关元丶冲门丶箕门丶肾俞等穴位;这些穴位都不在生殖器上,最靠近的冲门和箕门也只分别落在腹股沟和大腿内侧。换句话说,只有真正了解了当事人的具体作法,才能准确地判别是否属於中医的范畴。
另一方面,“按根疗法”也确实存在,马来传统按摩中就有此一项;不过,一般都会把此类方法称为“民间疗法”。因此,问题的关键就是上述当事人到底是使用中医学还是民间疗法。即便华人民间疗法中可能含有某些中医学的成分,但是两者之间肯定有基准上的不同,否则也不会出现“民间疗法”这个名词。
其实,这里涉及的是“名实是否相副”的问题。所谓“名”,是指事物的概念或名称;所谓“实”,是指具体特定的事物。一事一物会有该事物特有的名称,只有名副其实才不至於形成误解或混淆视听。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尹文子》也说:“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总之,如果名不副实,那就是“不正”,轻则闹冯京当马凉式的笑话,重则产生指鹿为马式的颠倒黑白是非。
不只中医,其实道教也面临类似“名实相不相副”的困扰。一般人的理解,凡是拿香拜神的就是道教,又或者凡是华人神庙都一概归类为道教,这是很容易犯名不副实的毛病的。
在华人宗教学里,学者们已经说明“华人民间信仰”与“道教”本质上是两个不同的信仰体系, 不能简单等同;Alan Elliot在其所着的Chinese Spirit-mediumCults in Singapore(新加坡的华人灵媒信仰)一书中甚至造出Shenism(神教)一词来指称华人民间信仰,以示与道教的分别。
华人民间信仰是一个庞杂的信仰体系,当中不是很准确地借用并且改造了儒丶佛丶道等教的内容,再加上民俗习惯丶神话传说丶民间故事等等元素而成。
道教之所以与华人民间信仰有所不同,除了本身是具备了宗教教义丶神学丶经典丶组织丶仪式的“制度化宗教”之外,很多华人民间信仰体系里的神明和作法,徵之於道教本有的信仰都“查无实据”,有些甚至还是道教戒规所禁止的。举个例子,道教的经典和祖师们都明确禁止搞“神明上身”,那麽跳童自然也就不能被归类为道教的范畴;根据名实相副的要求,把跳童归属於华人民间信仰才符合客观事实。唯有这样的理解与正名,才能准确地认知和把握华人宗教的实际内容。
当然,判断名实是否相副必须要有客观的标准。在这方面,道教似乎比中医的情况更容易处理,主要原因是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其信仰必须符合其教义,而教义的载体绝对是宗教经典。故此,要判别何者为道教,何者不属於道教,就必须以有根有据的正规道教经典而不是来历不明的书籍为基准,诉诸於道教“三洞”经典的权威,自然就能名副其实。
总之,认知事物时,名副其实是重要的,否则就会产生语义不清丶逻辑混乱丶理解错误等弊病而掩盖了事物的真相。
(原载:马来西亚2016年5月24日星洲日报,
作者:马来西亚道教协会会长嚴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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